哈意昂3尔滨商家牌匾违规情况严重 保护建筑面目全非
栏目:喷绘 发布时间:2024-09-01

  未经规划审批的牌匾无人取缔,取得正规手续的商家感觉“吃亏”。商家为求牌匾醒目,大肆“扩充”牌匾

  “听话的”商家变得“不听线号,只见位于地段街与透笼街转角处的大德堂药店门前,几名工人正在拆卸原来挂在窗户上的镂空牌匾,一个多小时后,原有牌匾被拆下,另一个长约两米的牌匾龙骨被焊接到窗户上方。见记者询问,工人回答“原来的牌匾不显眼,我们要在这上面安一个更大的”。

  记者随后找到药店的李经理,询问增挂牌匾有没有审批手续,李经理说:“我原来把门脸全包上了,后来规划局要求拆下来,还原建筑的本来面目,我照做了,把牌匾做成了镂空字体。可前后左右的商家就我家有规划局审批,别人家没有,大牌匾照样挂意昂3,不听话的也没人管,我的小牌匾市民看不着,就得换个大点儿的。”

  记者查询了《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条例》,其中第28条规定:“保护建筑、保护界面上牌匾所占面积、色彩、材料及形式应当与保护建筑、保护界面相协调。”对此,规划部门解释说,为实现上述目标,保护建筑上的牌匾原则上采用镂空字体,以保持建筑本身色彩、艺术风格的完整性、一致性。

  记者现场走访发现,地段街“姐妹楼”牌匾现状与“条例”规定大相径庭。在该建筑临透笼街一侧,从右至左除分别挂有玻璃店、眼镜店、画廊的牌匾外,墙垛及橱窗上还挂有标牌、条幅、招贴画等式样的商业广告,规格五花八门,色调五颜六色。转入地段街一侧,药店、牛肉面、邮政储蓄、服饰、画廊、咖啡屋等店家一个挨一个,红红绿绿的牌匾一个比一个花哨。

  《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条例》中规定:“保护建筑、保护界面上牌匾的设置要求和审批程序,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规划专家解释,依照审批程序,商家在保护建筑上悬挂牌匾,需要事先向规划部门呈送报件,审查其牌匾的面积、色调、材质与保护建筑是否相协调。在规划部门签批同意的前提下,城管部门方可办理审批手续。据规划部门负责人士介绍,实际操作中,这项规定被大打“折扣”,除中央大街外,哈尔滨市绝大多数保护建筑牌匾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

  记者采访时,“姐妹楼”里的众商家对此有的表示“不知道有这规定”,有的表示“有城管的批件不就行了吗”,除药店外,其他商家均拿不出盖有规划部门公章的审批件。

  地段街的三栋“姐妹楼”均为哈尔滨市三类保护建筑。其中,地段街100号建于1931年;地段街106号建于1923年,原为日本国际运输株式会社哈尔滨分社;地段街126号建于1931年,原为公立齿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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