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外广告数量过多色彩过艳
栏目:喷绘 发布时间:2024-09-05

  这几天,南京艺术学院平面设计专业的杨志麟教授应南京市容局的邀请,对城管干部进行了两次城市环境美学培训,并和他们一起走访了新街口、珠江路、湖南路等地区,现场剖析当前户外广告存在的问题。3月1日晚,刚刚结束了一天奔波的杨教授,在家中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几天走下来,我们有一个突出的感觉,南京的户外广告用一个字形容,就是‘乱’!”杨教授认为,这个“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数量过多,二是色彩过艳,三是形状过于复杂。

  先说说数量和色彩。以新街口为例,几乎所有大型建筑的顶上都设置有巨幅广告,许多楼宇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广告楼”。像“大洋百货”,楼面外墙上几乎全是特大广告,不仅数量多,而且规格大,色彩还以大红色为主,明显不妥。“为什么呢,因为这种红色波长比较短,光的震动频率高,很容易刺激人的视觉,这样就很容易影响路人观察附近的蓝色交通指示牌。”

  再说说形状。现在南京出现了不少异形广告,比如浮桥附近一家电子城的外立面上,挂着一幅“吴大维趴在那里看电脑”的广告,用的就是异形图。它把“吴大维”整个人挖下来再摆到那个位置上,这个“人”起码有10米高;还有湖南路上百威啤酒的广告,是根据酒瓶形状来做的,但同样太高,对楼体外观影响比较大。杨教授说:“我其实比较喜欢异形广告,但不主张太大,也不主张放在楼顶。”

  “其实无论是广告业主、广告公司,还是政府管理部门和普通市民,大多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杨教授说,现在不少人认为:“这个广告店招是我的,我爱怎么搞是我的事,别人管不了。”就连管的人有时自己都心虚:“这是人家的财产,到底能不能管?”

  实际上,城市的空间资源是属于公众的,沿街广告店招会影响到整个城市的形象,也会影响到市民的视觉感受,政府有权并且必须把它管理好。杨教授告诉记者,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法律对此是作了明文规定的。他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有一次歌星麦当娜把自己家的围墙提高了,结果引起邻居抗议,最后她只能拆除。因为依据法律,这是公共资源,她无权破坏。

  此外,关于城市空间市容管理的学术研究目前也很缺乏。虽然建筑、规划、环境、美学等很多学科在这个问题上有所交叉,对于城市空间形象设计问题的研究还是个“漏洞”,所以在实践中到底该怎么做,很难找到理论依据。另外,当前的市容管理方法也比较单调。10年前南京市容部门曾经对店招店牌提出“上下两条线,前后一个面”的要求,现在“已经落伍过时”。

  如何解决当前南京户外广告存在的各种问题,杨教授提出了“除”、“减”、“加”、“乘”的四字方针:首先是清理,能去“除”的全部去除,能“减”少的全部减少;然后“加”上符合标准的、经过设计的、使人愉悦的广告招牌,最终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都能得到“乘”(成)倍的效果。

  市容部门在清理的基础上,一定要把好审批关和规划关。比如说一个街区,可以先做好一个总体设计的思路,整合成十几种方案,然后以单体楼宇为基本单位,追求一个内部的统一。以我们在湖南路做的一段试点为例,由于这十几栋楼原本都是民房,店招后的墙面、窗户很难看,我们便用塑铝板统一设计了一个2—3层楼高的“背景墙”,然后由各家自做店招店牌“扣”在上面,效果很不错。

  而对于广告主而言,既要重视广告画面的设计,也应重视广告位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可以注意两点:一,广告并非“越大越好”,应该选择合适的尺寸,因为人们除了注重你的知名度,更关注的是你的美誉度;二,色彩并非“越艳越好”,中国人也在逐渐接受更为“雅致”的色调,实际上在大面积灰色调上加少量亮色调,比单纯的大红大绿更好看,也更耐看。本报记者杭春燕(新华日报)


本文由:login_意昂3体育·(中国区)官方直营平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