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昂3招商关于《福州市户外临时性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解读
栏目:喷绘 发布时间:2024-10-04

  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户外临时性广告设置、维护市容整洁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户外临时性广告管理中也逐渐凸显出一些新的问题,如户外临时性广告的表现形式呈现出多样化,除了传统的布幔、条幅,还出现了道旗、实物造型等形式;户外临时性广告设置标准不明确;管理体制滞后等。为解决上述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市区户外临时性广告的管理,明确户外临时性广告的设置程序和管理要求,有必要重新制定管理办法,并将其上升到政府规章的层面。

  根据市容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办法》第五条在原《办法》关于禁止设置户外临时性广告区域规定的基础上,新增加了两处禁设区域:一是闽江两岸朝江的建筑物立面;二是市区市容严管道路,并明确市区市容严管道路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外公布并适时调整。同时,为保障节庆日和全市性重大活动的需要,《办法》还规定需要在禁设区域设置户外临时性广告的,应当报请市政府同意。

  户外临时性广告作为短期性户外广告,其设置应具有一定的期限要求意昂3招商。结合近几年户外临时性广告管理的实际情况,《办法》第六条将设置期限设定为10日,同时增加了关于同一地点设置必须间隔30日以上的要求。

  根据《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除节庆日或者其他重大活动外,需要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标语条幅等宣传品,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办法》第七条明确了申请设置户外临时性广告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户外临时性广告的审批主体。

  目前,户外临时性广告主要分为横(条)幅、布幔意昂3招商、道旗、充气模型、实物造型等几种形式,在设置规范和技术标准方面均有不同的要求。《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参照外地市相关立法经验,结合我市城市容貌标准,分别规定了几种类型户外临时性广告的设置要求。

  为加大对违法设置户外临时性广告的惩戒力度,《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户外临时性广告设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一年内不得申请设置户外临时性广告”,并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当年累计二次违法设置户外临时性广告的行为人,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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