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否认两资产管理计划属一致行动人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9-20

  宝万之争暗流争逐。昨日有媒体报道,深交所近日曾发出监管问询函,对占万科总股本比例为7.79%的两个资产管理计划的股东进行询问,而万科也向深交所进行了回复,否认该两个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一致行动人的嫌疑,该嫌疑也被媒体称为“王石的底牌”。深圳市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则对腾讯财经回复称,被询问的两个资产管理计划里,其中“德赢计划”系独立运作。

  深交所的问询函提出,“国信证券—工商银行—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证券—工商银行—国信金鹏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称“金鹏计划”)委托人及受益人均包含有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盈安合伙”);另外,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德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德赢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合称“德赢计划”)的委托人为招商银行及深圳市梅沙资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梅沙中心”),其中,“梅沙中心”的实际控制人为曾任万科执行副总裁的周卫军(“盈安合伙”董事)与彭学运。

  截至2015年12月15日,“金鹏计划”与“德赢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票860,668.839股,占万科总股本比例为7.79%。”深交所公司管理部据此请万科核查,两资产管理计划的股东之间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若为一致行动人,因两计划已超过持股“5%需披露”的节点,万科需要对此进行公告披露。媒体报道还指,“金鹏计划”和“德赢计划”之间关联紧密,“并与万科管理层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且存在高管交叉任职,万科对此均未详细披露。”

  万科在给深交所的回函中,则以“金鹏计划”和“德赢计划”的管理人各自自主行使投票表决权为由,认定这两个资管计划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作为“德赢计划”的委托人和出资人,深圳市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则对腾讯财经方面称:“德赢计划”是一个独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其管理人是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德赢资产计划的投资决策权由优先级委托人招商银行和劣后级委托人共同拥有,但招商财富自主行使德赢计划项下股票相关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受委托人的控制。”

  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又指,深圳市梅沙资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德赢计划”名义上的劣后级委托人,实际的委托人和出资人是深圳市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简称“企业股中心”)。“德赢计划”中劣后级份额相对应的盈利或亏损,企业股中心是其唯一的最终享有者或承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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