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又一家公司出事了!非法吸金36亿!大骗局!投资者血本无归!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10-09

  2014年5月, 一家公司在没有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厦门以投资获得高回报利率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过3.6亿元 。2017年5月,公司运营出现问题,无法兑付承诺的回报,投资人血本无归。

  本案共有三名被告人,2014年5月, 江苏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厦门成立分公司 ,随后不久,三名被告人林某红、蓝某玲、肖某财先后入职爱融厦门分公司,其中,林某红在2017年3月升任福建区域总经理,负责厦门分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但公司在没有经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取 发放宣传单、开展产品推介会等方式 ,以承诺 5%至15%不等的回报为饵 ,通过 “股权转让”“汽车收益权转让”“汽车金融股权投资基金” 等多种项目,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到了2017年5月,公司开始出现无法兑付的情况,三名被告人在任职期间, 一共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人民币超过3.6亿元 。

  三名被告人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日期为2014年4月10日,和江苏仟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仟汇基金)、江苏三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三汇融资),都是在 江苏省南京市注册,人们称这三个公司为“爱融汇”,是一个全国性的平台 。

  爱融资产是“爱融汇”的线下网点,和三汇融资、仟汇基金对接,其集团公司为江苏恒德东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汇集团”)。其中,爱融汇的前法人是爱融资产的法人,东汇集团是爱融汇、仟汇基金的股东,也是三汇融资和爱融资产的前股东。

  官网显示,东汇集团于2007年开始建立金融行业,总部在南京,总注册资本约12亿。业务范围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20多个地区,成长为集汽车、征信、金融服务三大产业为一体的多元化产业集团。

  而从线上转到线下后,爱融汇线下网点增长迅速。有论坛网友称,爱融汇线下网点一度达到数百家之多。

  与此同时, “ 爱融汇”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多家分公司,以“贴身的理财管家自居”——

  在全国范围内,“爱融汇”的业务一度做得十分火热, 以厦门分公司为例,自成立以来,就举办各种公司活动、理财会等等——

  2015年,爱融财富的开门红开展得红红火火,成绩不断被刷新、明星人物一个接一个地涌现。而这之中, 厦门分公司肖某某团队中的一人表现出众,1月3日便签下100万单季赢大单 。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7月29日发布 “爱融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情通报显示,2019年6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已 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14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通报显示,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持续加大对江苏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查力度,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6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已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14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仍在持续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目前已 依法查封、冻结犯罪嫌疑单位、犯罪嫌疑人名下的不动产、银行账户、车辆、股权等资产 。该案查封、冻结的所有涉案资产将在诉讼程序终结后,依法公开公平处置。

  通报指出,因 该案涉及面广,且在全国多地设立分公司、营业点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三统两分”规定,请各地“爱融资产”、“超牛旅游”等本案报案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投资和收息的相关证明(POS单、银行流水、转账汇款凭证)至投资点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的公安经侦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登记报案。

  警方表示,请报案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对于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司法机关办案、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月2日上午,备受社会大众关注的, “胖毛在线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思明法院对其进行开庭审理。

  据电视台报道:胖毛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投资该公司 “定投盈”、“天天盈”等业务获取高利率回报为诱饵,公开向不特定人吸收存款 。

  胖毛公司成立以来, 共吸引参与投资人数4664人,吸收资金金额达到7亿6千886万多元 ,其中,资金受损的投资者有1881人,损失金额2亿零980多万元。

  洪某根、刘某燕等23名被告人,违法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伙同他人或者受他人雇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中,部分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就在两周前,一个名叫 “叮咚钱包” 的互联网金融平台APP。据思明警方通报,今年7月1日,思明公安对“叮咚钱包”理财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依法立案侦查,先后查获纪某、陈某新、姚某和陈某等4名平台实际控制人。

  “叮咚钱包”平台通过设计虚假理财产品,以8%至12%的利息为诱饵,吸引不特定投资人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损害广大投资人合法权益。

  在专案组的全力侦办和追赃挽损下,思明警方已依法 冻结涉案资金5500余万元,冻结2家公司共6.1亿股股票,查封涉案房产5套、车位1个。 同时,警方已聘请专业技术公司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叮咚钱包”平台后台数据及相关交易明细进行审计。

  据悉, 叮咚钱包 的主要股东为厦门富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富银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

  案发后,如梦初醒的投资者们,纷纷走上了维权之路,成立了贴吧和不少维权群, 总人数接近1400人。

  厦门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的9个人打着这样的旗号,利用“某立宝”的手机应用软件,以 “某品超市”、“某市旧机场改造” 等项目为幌子,吸引集资参与人进行投资,并进行 “返利”。

  据统计,该团伙两年非法“吸金”15亿元,受害者3万多人,利益受损人员达2.7万余人,利益受损金额超过6亿元。

  最终,他们的犯罪行径败露!先后被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逮捕。 法院对9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被告人进行审理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5月30日,思明法院对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厦门的2名负责人,进行一审宣判,分别获刑2年和1年6个月。

  经查:2013年10月以来,善林(上海)金融未经批准,先后在全国各地设立多家分公司及门店,以承诺年化利率5.5%至13%的回报为诱饵,向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邓某某,29岁,组织各分公司员工,向472名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超过1.2亿元,已归还资金100余万元。

  罗某,33岁,组织分公司员工,向105名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2300余万元,已归还资金23万余元。

  以高额利息回报为饵,引诱不明真相的市民投血汗钱,受害人中,有不少老年人,甚至是拥有大学文化。

  厦门市民陈女士:接触到善林金融后,被对方所说的8%年化收益打动,选中对方口中的贵州省一处基建项目,凑了上百万元交给对方去投资。

  最后惊然发现,所谓“贵州中耀华建项目”根本子虚乌有! 陈女士来到善林金融位于厦门银行中心的办事点,发现多名投资者正和对方交涉,遭遇和她一样,都血本无归。

  年近70岁的宫女士:当时,她在莲坂北公交站遇到了正在发传单的业务员。对方告诉她,善林金融是一家大公司,总部在上海。业务员简单地给宫女士算了一笔账:投资5万元,年利率是12%,也就是说,一年就可以拿6000元利息。

  77岁的李先生:业务员是一个年轻姑娘,自称刚刚毕业入职,有业绩压力,请李先生“帮帮忙”。李先生说,他退休之后还自学了金融知识,想了解一下为何善林金融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那么高,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投资6万元,同样是血本无归。

  福建晋江的高女士: 总共在8个平台投入了数十万元的资金,除了自己家庭的全部存款,还有父母用于养老的钱。 其中,“人人爱家金融”未回款为4.2万元,而“和祥行理财”和“巨潮金融”的未回款各有十几万元。上述三个“爆雷”平台的未回款累计超过30万元。

  近年来,打着 “无本生利”、“分享经济” 等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很多人在不懂投资,不追问平台是否合法,一心只想赚钱的心态下,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最终落入非法集资、传销犯罪的陷阱。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投资人的心态具有普遍性。他们有的对投资项目根本一无所知、有的被高利诱惑失去理智、有的仅仅因为周围人都参与了而盲目跟风,但也有人尽管意识到这可能是个骗局,仍抱着“赚一把就出来”的侥幸心理,想火中取栗。

  很多人也有很高的学历,平时也表现非常理性,但是他们总是觉得,我捞一把就走。事实上,当他进去真正捞到的时候,他又会觉得这么容易,我就再捞一把,就类似于进赌场,但最后本金都没了。

  据公安机关统计,非法集资者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将人骗入泥潭。

  在近年破获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很多都是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扶贫互助等旗号,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幌子,吸引投资人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

  曾经名噪一时的高科技项目“巴铁一号”,号称是中国自行设计研制、全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空中巴士。可是,“巴铁一号”试验车刚刚问世,即遭到质疑。然而,这样一个矛盾百出的项目,却在一家名为华赢凯来的P2P理财公司的运作下,成为非法集资的有效手段。

  暴利诱惑,是所有非法集资者欺骗公众的不二法门。为了吸引公众,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数十、上百倍。

  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聘请明星代言或制造伪名人效应传播虚假信息,也是迷惑公众视线、藏身虚拟空间

  借助虚拟网络,将“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时髦概念作为投资的“噱头”,通过编造故事、设计模式等手段来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实际案例中,大部分非法集资的投资人都是在亲友的劝说下参与的,尤其是中老年投资人。非法集资者一般通过收取保证金、约定到期返还保证金,并提供免费入住养老基地服务或给予养老补贴的方式,非法集资。

  此外,公安机关还通过梳理近年来侦办的众多案件,总结出了非法集资的“十大骗局”: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返利是套路。设局人正是抓住了人们的“防备心”不足却“爱财心”严重的心理,才会屡屡得手。如何保护好钱袋子,警察帮忙支妙招↓

  1、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如发行股票、担保公司、开展P2P业务、等都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可到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线、看宣传方式。看是不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获取的集资信息,或是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

  3、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

  投资回报率高于5%的,避免头脑发热,一定先问问家人和朋友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

  “庞氏骗局”的肇始人根本没有想过偿还投资本金,因此他们从不担心涉案金额过大,并且骗子们认为集资金额的增大,有助于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为了支付先加入投资者的高额回报,“庞氏骗局”必须不断地发展下线,通过利诱、劝说、亲情、人脉等方式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从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资者结构。塔尖的少数知情者通过榨取塔底和塔中的大量参与者而谋利。

  骗子们竭力渲染投资的神秘性,将投资诀窍秘而不宣,努力塑造自己的远离非法集资“天才”或“专家”形象。实际上,由于缺乏真实投资和生产的支持,骗子们根本没有可供仔细推敲的“生财之道”,所以尽量保持投资的神秘性,宣扬投资的不可复制性是其避免外界质疑的有效招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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