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本周日举行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9…
栏目: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12

  市教育考试院介绍,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5日(星期日)举行。2024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将于11月24日(星期日)举行。注:考试只适用申请大学、大专、高职教师资格人员。相关公告详见↓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1.9月9日至15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处罚。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方可报考。在本市高校任职或拟聘的报考人员,推荐信提交至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在本市高校附属医院任职或拟聘的报考人员,推荐信提交至所在医院人事部门,由所在高校或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审核汇总;社会考生需按报名页面要求上传推荐信。根据成文日期,推荐信当年有效。

  3.在2021年下半年—2024年上半年内报考且已通过一门或两门科目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此次不需要上传推荐信。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除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外,还需符合相应的学历层次、满足体检标准等,因此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

  1.本次考试报名全程网上操作。考生输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点击主页上的“考试报名”,进入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通道→确认遵守考试报名承诺书→填写资料并上传照片→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5.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11月20日—11月24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1.考试日期和地点:2024年11月24日(星期日),具体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5.考试合格证明:自2019年起,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的考试合格成绩直接上传至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申请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不需额外递交纸质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需纸质考试合格证明,可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民星路465号)申请办理。

  1.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

  2.填报信息须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不得有误,身份证号码错误为无效报名,考生信息的修改均以身份证号码为依据。

  3.考生应按需报考,避免浪费考试资源。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4.报名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为纯色(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软件仅限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通过报名信息审核。

  5.上传推荐信要求:根据“报考条件及要求”需要上传推荐信的考生,请根据报名页面提示将推荐信原件拍照上传。推荐信中须说明被推荐人的学历学位及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推荐人须为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落款应署明推荐人姓名和成文日期(推荐信当年有效),并注明推荐人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和手机号码。

  6.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备注信息进行相应的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审核。

  7.具体考试地点根据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8.请考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期间适用。更多信息请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海招考热线”()【☜进入“证书考试”栏目。】

  原标题:《【教育】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本周日举行,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9月13日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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